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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哪些情况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admin 莲花县律师 2024年04月18日

以下5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招录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用人单位招录已经领取退休金的人员。
3、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服务关系。
4、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一种合同关系。
5、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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