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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减少的原因是什么?

admin 莲花县律师 2024年03月24日
法律分析:按规定民政局审核低保户不再符合享受标准的可以增减低保金,所以应该是被民政局降低标准了。一般有以下标准:一、收入比原来高一些。二、审核出瞒报收入和原标准不符。三、人口减少(共同人去世一人)。四、当地标准降低。五、其它原因。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十四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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