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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admin 莲花县律师 2024年03月24日
结婚前买的房子加名字算共同财产。结婚前买房是否是共同财产取决于:
1、如果婚前一方全额购买,该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房产证登记一方名称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共同偿还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证登记双方名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共同支付首付,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有证据证明共同出资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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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分割比例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有协议的从协议,没协议的还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法律依据: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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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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