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男方离婚想要孩子怎么办?
男方离婚想要孩子可以与女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抚养权。起诉时应当出示证据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以争取抚养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离婚了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办法有: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孩子的父母双方协议约定,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离婚了想要孩子抚养权的办法有:
1、突出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环境等人文方面优势;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孩子陪伴;
4、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
5、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离婚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孩子的父母双方协议约定,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无法达成协议的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上一篇: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标准是什么
下一篇:暂无
相关文章
- 我是男方离婚想要孩子怎么办?
- 年终一次性奖金个税标准是什么
- 你好,涉嫌违法被刑事拘留后会放人吗?
- 我想了解一下,经济嫌疑犯可判缓刑吗
- 请问一下,应该怎样区别债务人和债权人
- 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法律依据是什
- 未成年人被一名未成年人用隐私照威胁该
- 抢劫金融机构罪的量刑标准?
- 我想咨询一下,构成帮信罪团伙可以取保
- 约会软件属于哪个部门监管
- 金融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上如
- 专门处理刑事案件委托律师如何收费
- 女性不迁户口可以无人抚养孩子吗?
- 请问一下,农业简易用房拆迁补偿标准是
- 小额盗窃罪找个律师大约多少钱
- 我国刑法对绑架罪的立案规定?
- 刑事案件中自诉人的范围是什么
- 抵押合同纠纷委托律师收多少
- 如果超级市场没有签订合同就辞退了,可
- 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委托律师一般多少钱
- 在拼多多购物退款后,商家显示退款成功
- 关于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及相关手续
- 怀化合同诈骗92万找律师收多少钱
- 办理烟草证有哪些特殊情况?
- 请问一下,虐待罪是亲告罪么2023
- 你好,装修合同签了能退吗
- 商家威胁我起诉我。我能起诉他吗?
- 间歇性精神病人犯罪如何界定,有哪些法
- 我的残疾证已经过期一年了,能不能重新
- 刑法中销售有害食品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