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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成立要件是什么,法律上如何认定

admin 莲花县律师 2024年03月10日
借款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有: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借款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借款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借款合同需要采用书面的形式;其他法定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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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成立的有效的要件是: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只有借款满足了以上三项条件才是有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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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贷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存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和贷款人;
2、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3、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
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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