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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法律有哪些规定

admin 莲花县律师 2024年03月08日
旅游损害赔偿主体:旅游事故赔偿主体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导致发生了旅游事故,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只有确定了事故赔偿主体,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才能得以维护。
准确确定旅游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正确处理旅游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和请求赔偿的基础。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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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损害赔偿责任: 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可以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 因旅游经营者方面的同一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选择要求旅游经营者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选择的案由进行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因旅游辅助服务者的原因导致旅游经营者违约,旅游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旅游辅助服务者追加为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 旅游经营者已投保责任险,旅游者因保险责任事故仅起诉旅游经营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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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旅游损害范围包括约定赔偿,在旅游合同中对赔偿范围有约定的,如果发生了旅游服务损害,一般均应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对游客加以赔偿。如果旅游合同的约定显失公平,作为受害方的游客有权要求撤销合同中的不公平条款。
(二)旅游损害范围包括按实际损失赔偿,旅行社应当赔偿因自己违约给游客造成的实际损失,这种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七十二条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履行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旅游者的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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