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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些事情请指教

admin 莲花县律师 2024年03月06日
首先,孩子应当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其次,父母应当建立与孩子的有效交流,严于管教;再次,学校应当重视学生的道德培养与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最后,社会应当未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一个安全赶紧的社会环境,减少甚至是避免校园暴力的发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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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问题,关于哪一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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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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